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6-11 14:47

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第三方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乐游娱乐国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27号)和《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民政部乐游娱乐国际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的通知》(赣财综〔2017〕17号)要求,现就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乐游娱乐国际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办发〔2017〕26号),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总体要求,建立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制度,形成组织健全、程序完备、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的评估工作机制,发挥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购买内容

(一)完成22个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包括全市性社会团体、全市性社会服务机构。

(二)评估工作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1.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评估分值为1000分,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4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59个三级指标,154个四级指标;

2.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分值为1000分,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4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61个三级指标,147个四级指标;

3.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分值为1000分,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4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59个三级指标,146个四级指标;

4.联合类社会团体评估分值为1000分,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4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58个三级指标,146个四级指标;

5.社会服务机构评估分值为1000分,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4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48个三级指标,134个四级指标。

(三)承接主体要组织评估专家组,对每一个申报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查,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提交评估委员会审定。

(四)全部评估工作结束后,要提交综合评估报告。

三、服务时限

购买服务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四、承接单位条件

(一)在江西省内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二)成立2年以上的社会组织,近2年年检合格;不足2年的,无违法违规行为,信誉良好。

五、购买服务金额及资金支付

本项目经费不超过15万元,预计评估22个社会组织(因参评社会组织退出的除外),评估费用含专家费、会议费、印刷费、交通费、通讯费、牌匾和证书制作费等,费用实行包干使用。

项目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拨付合同金额60%的项目资金,完成所有评估工作后拨付剩余40%的资金。

六、遴选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

(一)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2217:30时(北京时间)前,社会组织根据本公告有关承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认为符合承接主体条件的,可以向抚州市民政局提出书面承接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抚州市民政局购买服务承接报名表》、《抚州市民政局购买社会组织评估项目承接申请书》、《供应商报价书》;

3.申请人简介及相关证明。简介内容包括:申请人近3年的工作情况(包含组织能力和主要工作经验说明),财务审计情况,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情况;

4.申请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证明。

(二)材料审查和答辩:由市民政局对申请承接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申请承接的单位还须接受市民政局组织的答辩

(三)集体决策。市民政局根据集体决策意见选择确定承接主体

(四)公示。市民政局对选择的承接主体通过抚州市民政局网站及抚州市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向市民政局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实名,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市民政局负责异议的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对外公告。

(五)签订协议。市民政局与承接主体签订承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

(六)移交。市民政局将在签订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工作,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告。

任何人发现转移职能过程中有违纪违规问题的,均可以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当实名,且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姜宇珂

联系电话:0794-8236377。

报名表请提前递交,响应文件请密封邮寄至抚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抚州市迎宾大道56号抚州市民政局610办公室),或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zmzsg@163.com。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附件:1.抚州市民政局购买服务承接报名表

      2.抚州市民政局购买社会组织评估项目承接申请书

      3.供应商报价书

 

 


                抚州市民政局  

                2021年611

               


 

附件: 评估第三方机构遴选公告附件.rar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