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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乐游娱乐国际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9-02 11:55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东临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人民团体:

《乐游娱乐国际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9   

(此件主动公开)

乐游娱乐国际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乐游娱乐国际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11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乐游娱乐国际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84号)精神,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乐游娱乐国际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为重点,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全面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推动乐游娱乐国际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保障。到2020年,全市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内容更加丰富,方式更加便捷,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奋力谱写新时代抚州发展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乡镇体制改革

1.推进服务管理扩权改革。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根据不同基础、不同类型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探索采取授权、委托等多种形式,逐步下放与乡镇职责任务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权限。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至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市政务服务局负责;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强化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制定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乡镇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市委编办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2.推进乡镇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向乡镇下移,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有效形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由乡镇实施,或规定可委托乡镇实施的城市管理、土地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领域的执法权,应切实下放到位;对未明确由乡镇实施,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执法活动,应依法创造条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建立健全乡镇政府与县级执法部门之间的综合执法机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乡镇在执法事项上的综合协调,采取综合执法和委托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由县级政府合理界定综合执法和委托执法的权限、标准和范围,乡镇政府要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编制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提升乡镇政府服务功能

1.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改善乡村学校教学环境,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和统计,加强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安全技能等劳动就业服务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市教育体育局配合)。落实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社会福利等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兜底保障,为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维护农民工、三留守人员、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高龄老人等群体生活权益。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平台、妇女儿童关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满足“三留守”人员精神慰藉、情感关爱、文化娱乐等需求(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配合)。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古村落、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发展,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健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推动书报、广播、电视、电影等基本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实现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全覆盖(市委宣传部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广新旅局配合)。乡镇政府要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调解、信访维稳、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保护、老年人保护、防灾减灾、消防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国防动员等其他公共服务〔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2.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按照区域覆盖、制度统筹、标准统一的要求,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统筹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推进乡镇现有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各地在编制村镇规划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强化乡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规划配置。各地要将乡镇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农村饮水安全等行政审批事项和就业、社保、民政、计生等便民服务事项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将一卡通惠农发放信息查询事务纳入村级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方便农户在村级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自行查询,县、乡财政部门做好数据传送服务工作。加强对中心镇、重点镇和特色小镇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落实居住证制度,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行医疗卫生、劳动保障、义务教育、人口计生等社会领域的一证通,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市公安局负责;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对乡镇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的无障碍改造力度,将无障碍建设标准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验收范畴,为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创造更好条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自然资源局、市残联配合)。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分行业、按类别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并推动落实,强化标准体系的引导约束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3.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完善群团组织承接乡镇政府职能的有关办法,将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乡镇服务管理职能依法转由群团组织行使(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负责;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配合)。依法厘清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发挥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作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市委编办配合)。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培育多元主体,统筹多方力量,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为主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建立“三社联动”工作站,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乡镇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到2020年,实现每乡镇拥有3-5名社会工作人员。推动乡镇政府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强政策辅导、办公场所协助、项目运作、人才培训等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机构职能作用,推动农产品、农村电商品牌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负责)。依法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社会捐赠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发展(市民政局负责)。加强乡镇政府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的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

(三)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1.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各县(区)政府要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大政府财政预算投入。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项目,属于县级以上政府事权的,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应足额安排资金,不得要求乡镇配套〔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配合〕。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各县(区)要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纳入PPP项目库统筹谋划,可以采取单个项目、组合项目、连片开发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向农村和小城镇倾斜。通过加大信贷投放、完善信贷流程、创新产品服务,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效金融支持(抚州银监分局、人行抚州市中心支行负责;市政府金融办配合)

2.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各县(区)要根据工作实际,将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编入本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内,对纳入目录的项目,鼓励各地各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鼓励和引导开展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益农信息社等经济组织与个体工商户等有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大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县级政府要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明确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县级政府要指导乡镇规范和优化政府购买服务的流程,加强绩效评估和全过程监督(市财政局负责)

3.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和全省统一网上审批系统,通过大数据交换等方式,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事项逐步纳入统一网上服务平台,推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与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县(区)各业务部门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杜绝二次录入,乡镇(街道)要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保、医保、民政、计生、农民建房审批等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并尽可能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办理相关事项,逐步实现乡镇一窗受理、一窗通办,并向村(居)便民代办点延伸,逐步实现全程网上申请、咨询、缴费、审批、监督等功能。加强与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合作医疗、民政救济、计生服务、公安户政等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推进部门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网络整合对接,打造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于一体的一站式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全市政务服务网基层服务站点全覆盖(市政务服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4.完善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着力完善科学有效的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制度和评价机制,强化群众对公共服务供给决策及运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监督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市民政局负责)。落实乡镇干部分片包村、入户走访、驻村服务制度,落实乡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实行乡镇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乡镇党委领导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围绕本地城乡规划、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利益相关方等有关方面开展协商。推行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度、重要会议旁听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情况和建议的“直通车”制度。全面推进乡镇乐游娱乐国际制度,完善乡镇乐游娱乐国际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对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做到随时公开。创新和加强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发布乡镇政府信息,确保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组织实施。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及时制定推进方案和落实措施,并对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各配合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对接跟进;各县(区)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落实,不断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发挥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乡镇党委是乡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政治引领功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持续推动乡镇纪委深化“三转”,支持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乡镇党委自身的思想、制度、作风、廉政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纪委配合)

(三)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镇干部队伍。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注重从优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要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干部。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坚持招录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乡镇公务员队伍;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企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到乡镇任职、实践锻炼;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择优选聘乡镇事业编制干部的力度。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任满一届,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在5年(含试用期),在乡镇工作2年内一律不得调动,严格控制借调(用)行为,未经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用)乡镇干部。有序推进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级机关之间干部交流。进一步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加强乡镇干部日常考核,乡镇机关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提高至20%。落实乡镇干部轮训制度,加强乡镇干部作风建设,完善乡镇干部职务行为规范,重视乡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激励保障,推行乡镇干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业绩评议制、失职追究制,坚持从严管理,督促乡镇干部在岗在位、安心用心、奋发有为〔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

(四)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各县(区)要结合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水平,综合考虑乡镇服务人口、地域面积、偏远程度等因素,分类制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县级政府要强化统筹所辖乡镇协调发展责任,帮助弥补乡镇财力缺口。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将省对乡村两级转移支付全部落实到位,并加大对乡村两级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提升基层组织运转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硬化乡镇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规范经费支出,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乡镇举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持财政收支平衡,并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市财政局负责)

(五)优化绩效评价奖惩机制。坚持绩效指标设定和目标管理相结合,建立科学化、差异化的乡镇干部绩效考核机制,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探索乡镇政府实绩公开、公示、公议等做法。建立健全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完善社会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办法,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建立有效管用的考核结果运用体系,坚持把考评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引导乡镇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对工作实绩差、群众满意度低的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严肃问责。按上级规定,统筹规范针对乡镇的评比表彰、示范创建等活动,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对乡镇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切实减少考核多、检查多的现象。注重人文关怀,建立健全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凝聚工作合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强化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乡镇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和向社会公示制度。健全乡镇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经常性指导和监督,发挥乡镇人大依法监督职能和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的舆论监督作用,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健全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事项和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出台相关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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